日前“红心鸭蛋”“多宝鱼”等事件使食品安全这一“老问题”又成为社会热点。近期记者采访中发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质监部门以及食品生产企业,在监管、生产过程中存在种种“怪现象”。
工商质监部门:“无事抢着管、有事躲着跑”
记者采访时发现,部分地区的工商、质监等负有具体监管职责的职能部门在监管工作中存在“无事抢着管、有事躲着跑”现象,个别监管干部“怕麻烦、怕引火烧身”,对涉及百姓健康的食品安全问题索性撒手不管。这在监管小作坊、无证无照食品企业过程中表现尤为突出,各个监管部门以“我们没有发证,所以不用承担责任”为由,互相推卸责任。
安徽省巢湖市庐江县的一家生产月饼小作坊,用三年前已经破产的庐江食品厂的卫生许可证,生产标有庐江食品厂厂名和卫生许可证的劣质月饼,此事在2005年中秋节前被媒体曝光后,引起了庐江县委县政府的重视,而各个部门间相互推诿。在“由谁查处,由谁承担监管失职责任”问题上,卫生、质监、工商三个部门打起了口水仗,都以没有发证,拒不查处,最后庐江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不得不发出正式的文件,责成县卫生局查处方才了事。
安徽省六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科科长汪宏春说,对上规模、上档次的食品企业,职能部门的监管非常积极,因为大型企业相对比较规范,事故发生率比较低,工商、卫生、质监部门都争着管,抢着管,但对一些小企业、小作坊,职能部门却躲着跑,明明知道没有合法的证照,谁也不去管,职能部门是一怕管不住,二怕如果没管好,还要承担责任。
浙江、安徽的一些基层工商、质监干部分析认为“无事抢着干、有事躲着跑”现象的产生,除了一些监管干部素质不高,为了部门的利益或者个人的利益无视党纪国法外,还因为现行的“分段监管”体制为这种现象滋生提供了土壤,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基本上都是在生产、流通等监管环节上出现漏洞,在这些环节上,往往有多个部门,多头监管,所以责任追究也会陷入“法不责众”的怪圈。其次,分段监管体制所存在的“监管缝隙”还会被一些无证无照小企业、小作坊所利用。“谁发证、谁监管”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主要原则之一,而对于一些小作坊、小企业,“无证无照”反而成了他们的护身符。
食品生产企业:“守法不如违法”
食品生产企业是安全责任的主体,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企业主认为,食品安全守法不如违法。在食品安全管理过程中,普遍存在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现象。
安徽省六安市金商都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质量部经理邹文军算了一笔账:公司平均每年都要随机抽选300组商品送到质监部门检验,每年大概需要花费5万元的送检费,而去年六安市处罚最重的“注水牛肉事件”,才罚了企业主2000元。
邹文军说:“违法的成本远远低于守法的成本,这导致许多企业宁可铤而走险做违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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