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能娃哈哈争执再次急剧升级。
26日,娃哈哈集团向达能、金加投资有限公司发出律师函,对董事会会议的合法性、范易谋新任董事长地位的合法性以及外方董事的合法性提出异议。
27日,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娃哈哈商标所有权属于该集团,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本身存在问题,未来也不存在出售非合资公司的计划。
此前,达能致函达能、娃哈哈合资的七家企业总经理,要求将合资公司的公章、营业执照及批准证书原件等立即移交给合资公司董事长(即范易谋)。
娃哈哈:拟反诉达能
26日,娃哈哈方面对外公开了范易谋致杭州娃哈哈保健食品有限公司、杭州娃哈哈乐维食品有限公司的两封公函。
范易谋在信中表示:“在2007年6月20日于杭州召开的保健食品公司董事会会议上,董事会表决并以多数票通过选举新任董事长并决定前任董事长辞职后的有关事项的决议。按照上述决议,董事会确认您(合资公司总经理,记者注)继续履行职责,并应向董事会汇报,并要求将合资公司的公章、营业执照及批准证书原件等立即移交给合资公司董事长。”
娃哈哈集团发言人单启宁表示,上述七家位于杭州的合资公司董事会未达成任何决议,所有决议都是范易谋自己决定的,范易谋的举动违反了公司合同章程,娃哈哈将不予承认。
至于达能"整合"非合资公司的计划,宗庆后明确表示:"不存在这种可能性。"
同一天,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和金杜律师事务所受各合资公司中方股东委托,向范易谋、金加投资有限公司发出律师函,其主要观点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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