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专营调味品的商店内,竟藏有大约4公斤罂粟壳和1公斤罂粟籽。建邺工商、公安部门8月3日发现后予以暂扣。
8月3日上午,建邺工商分局南苑工商所接到举报,长虹大市场A区65号的九妹干货调料专卖店内,在销售涉嫌商标侵权的味好美牌调味品。
见执法人员突然前来检查,店内一名女性经营人员显得很紧张。执法人员随后在店内展开检查,除了发现100余瓶涉嫌假冒的味好美调味品外,竟然还发现该店内藏有罂粟!
首先被发现的是罂粟籽,一共4小包,约1公斤。工商人员随后继续展开检查,结果在一堆干货中,再次查获大半蛇皮口袋、约4公斤罂粟壳。
见工商人员发现了罂粟,店内的那名女经营人员立即快步冲出,一溜烟消失在门外。无奈之下,工商人员请求公安部门配合,两部门共同将这5公斤罂粟暂扣。执法人员初步分析,罂粟在调味品店内现身,很可能是准备销往火锅店、饭店等。
调查显示,九妹干货调料专卖店店主姓丛,山东人。工商部门试图联系她,以便了解这些罂粟的来源、用途,不过未能成功。
据悉,罂粟壳又称粟壳、鸦片烟果果等。罂粟壳中含有吗啡、可待因、蒂巴因、那可汀等鸦片中所含有的成分,虽含量较鸦片小,但久服亦成瘾,对人体肝脏、心脏有毒害作用,属国家管制的毒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1条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可以对责任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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