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昨天公布了芝麻酱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北京、辽宁等12省市58家企业生产的72种受检产品合格率为87.5%。不合格项目主要为大肠菌群、脂肪酸、脂肪含量及酸价等。
抽查发现,陕西三原兵马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兵马俑”牌芝麻酱大肠菌群、酸价2项指标不合格,酸价不合格容易导致芝麻酱中的油脂氧化变质;三原龙凤春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家家餐”牌纯芝麻酱脂肪含量、酸价、脂肪酸组成3项指标不合格;西安香正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香正”牌黑芝麻酱酸价、脂肪酸组成2项指标不合格;广东省潮安县金石镇通顺调味厂生产的“通粤”牌芝麻酱口感、脂肪含量、含砂量3项指标不合格;沈丘县康寿食品厂生产的“琪珅杞参”牌芝麻酱脂肪含量项目不合格。(王东亮曾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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